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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沂河新区一男子因微信群内辱骂他人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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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保障广大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沂河公安紧扣“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我辖区内一男子张某记因家庭矛盾与孙某玲发生争执,张某记在微信群内肆意辱骂孙某玲,造成恶劣影响。沂河公安接报案后,经依法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张某记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沂河公安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居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言行。对于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受到网络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网络谣言、拒绝网络暴力,共筑清朗有序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