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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民编造“新发镇协助圩决堤”谣言,被依法处罚。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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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近期,郎溪县居民刘某在未实地探查的情况下在自己的某APP账号上虚构发布"郎溪县新发镇协作圩因荡南湖水漫埂头于2024年7月5日决堤"等不实言论,并配有一张洪水倒圩网络截图。当地公安机关传唤刘某到案审查,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日前,郎溪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提醒

  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请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从官方途径了解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