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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网红散布“呼和浩特发生大事”网络谣言被警方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3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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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党委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持续加大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打击力度。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工作思路,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效。沂河公安依托“净网2024”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治理网络乱象。将全国各地典型案例以“以案释法”专栏发布,希望警醒群众,净化网络空间。

相关案例

  近日,昭觉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涉嫌传播网络谣言案,违法人员吉沙某某被行政处罚。经查,网民吉沙某某(拥有粉丝40余万人)为运营自媒体吸引流量,在快手平台发布“内蒙古呼和浩特发生了大事件”的不实视频。该视频引发不明真相网友大量点赞、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地警方依法责令吉沙某某删除相关信息,并以散步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以身试法散布网络谣言、制造网络乱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