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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澜沂鉴|生态安全的必答题与持久战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4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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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地球生物多样性的鲜活载体,更是人类文明存续发展的生态根基。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完善到“禁食野味”的全民共识,从专项整治行动的雷霆出击到生态修复工程的持续推进,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已取得显著成效,但面对非法猎捕、栖息地破坏等顽固问题,这场守护之战仍需久久为功、常抓不懈。

保护野生动物,本质是守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自然界的万千生灵构成了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生物链,任何一个物种的缺位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蜜蜂消失会导致粮食作物授粉受阻,狼类减少会造成食草动物泛滥,而穿山甲、啄木鸟等物种的锐减则会破坏森林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科学研究表明,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中,野生动物的物种越丰富,生态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就越强。反之,当物种加速消亡,生态链出现断裂,水土流失、气候异常、疫病传播等问题便会接踵而至,最终直接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与健康安全。保护野生动物,绝非单纯的“爱心工程”,而是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类福祉的战略举措。

破解保护难题,需构建“法律护航+全民参与”的共治体系。法律是保护野生动物的最坚实屏障,近年来我国不断织密法治网络,将更多“三有”野生动物纳入保护范畴,明确非法猎捕、交易、食用的法律责任,实现“从捕到售、从吃到用”的全链条打击。但徒法不足以自行,野生动物保护离不开每个社会成员的主动参与。从拒绝食用野味、不购买野生动物制品,到不干扰野生动物栖息、积极举报违法行为,这些看似微小的行动,实则是构筑保护防线的关键一环。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从公益口号转化为全民自觉,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深入人心,才能形成“人人关心保护、人人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让非法行为无处遁形。

实现可持续发展,要走出“保护与发展对立”的认知误区。长期以来,部分人将野生动物保护与经济发展视为矛盾,认为保护会限制发展。但实践早已证明,保护野生动物与发展经济并非此消彼长,而是可以相互促进、良性循环。浙江千岛湖通过保护水质与水生生物,打造生态旅游品牌,年接待游客超千万人次;云南西双版纳依托亚洲象等珍稀物种资源,发展生态研学旅游,让当地村民实现“守着绿水青山赚金山银山”;临沂动植物园通过构建适宜的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开展珍稀物种繁育与保护研究,同时打造集科普教育、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生态基地,年均接待游客超百万人次,既提升了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又带动了周边餐饮、文创等产业发展。这些案例充分说明,野生动物是宝贵的生态资源,保护好野生动物,就是保护发展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只有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将野生动物保护融入区域发展规划,才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的生机所在,野生动物是自然的馈赠。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就是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这场战役没有终点,需要我们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一个生命,以坚定之行落实每一项举措,用法律筑牢底线,用共识凝聚力量,用发展破解难题。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必将实现“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生态愿景,让野生动物与人类在这片土地上和谐共生、生生不息。(沂河新区相公街道王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