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竣程金属制品厂:
2025年5月28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接到申请人孟红关于撤销河东区竣程金属制品厂注销登记的申请。经调查取证,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出具了关于撤销河东区竣程金属制品厂注销登记的调查终结报告。
经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调查,认定河东区竣程金属制品厂保险合同存在未履行的保险合同,该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导致保险合同无法履行以实现工伤理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2024年6月21日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行政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企业及其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企业及其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39-2032118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