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衡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何玉武(投诉申请人)向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投诉,反映其身份信息被冒名登记注册为临沂衡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要求撤销临沂衡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11月9日设立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信息。
经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调查,认定何玉武被冒用身份证信息登记为临沂衡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事实成立,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鲁市监注字〔2019〕429号)文件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该公司的设立登记。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公司的设立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企业及其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企业及其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39-2032118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