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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临沂中通科技有限公司偿还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追偿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0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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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中通科技有限公司: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受理了王全举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申请,并按法定程序向申请人进行了先行支付。根据国家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你单位需向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偿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5月19日向你单位发送了追偿决定书,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此案追偿决定书。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397359.75元及利息偿还至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并继续支付王全举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直至丧失领取条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