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沂河新区劳务派遣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机构运行,促进沂河新区劳务派遣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决定对全区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单位开展2022年度经营情况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
2、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劳务派遣经营业务备案的劳务派遣分支机构。
二、年检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周末与法定假日除外)。
三、年检程序
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如下资料:
1、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2、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22年度);
3、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表(附件2);
4、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附件3);
5、劳务派遣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份(重点为实收资本情况、劳务派遣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情况、劳务派遣工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情况等);
7、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
8、本单位工资发放财务凭证;
9、本单位劳务派遣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
10、劳务派遣许可证副本。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年检材料的复印件须统一加盖劳务派遣单位的印章;
2、以上资料1至5需提供原件和电子版,资料6至10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经许可机关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返还劳务派遣单位。
五、工作要求
1、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按上述年检手续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材料。逾期不提交的,将依法实施检查,并将年检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2、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如实填写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内相关信息和数据,特别是实际经营地址、用工单位情况、派遣员工与经营收入情况。如未如实填写,一经查实,将视为提供虚假信息,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3、未按时参加年检将影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请按时提报相关年检资料,过期将不再接收。
联系方式:0539-8780077
材料提报地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1号投资创业服务中心408室。
附件:
1.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表
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表
3.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
4.劳务派遣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