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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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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沂河新区劳务派遣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机构运行,促进沂河新区劳务派遣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决定对全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单位开展2022年度经营情况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

2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劳务派遣经营业务备案的劳务派遣分支机构。

二、年检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周末与法定假日除外)。

三、年检程序

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如下资料:

1、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2、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22年度);

3、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表(附件2)

4、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附件3)

5、劳务派遣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份(重点为实收资本情况、劳务派遣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情况、劳务派遣工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情况等)

7、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

8、本单位工资发放财务凭证

9、本单位劳务派遣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

10、劳务派遣许可证副本。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年检材料的复印件须统一加盖劳务派遣单位的印章;

2、以上资料1至5需提供原件和电子版,资料6至10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经许可机关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返还劳务派遣单位。  

五、工作要求

1、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按上述年检手续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材料逾期不提交的,将依法实施检查,并将年检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2、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如实填写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内相关信息和数据,特别是实际经营地址、用工单位情况、派遣员工与经营收入情况。如未如实填写,一经查实,将视为提供虚假信息,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3、未按时参加年检将影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请按时提报相关年检资料,过期将不再接收。

联系方式:0539-8780077

材料提报地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1号投资创业服务中心408室。


附件:

1.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表  

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表  

3.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  

4.劳务派遣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