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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gtfj/2026-0000027 公开目录: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日期: 2025-12-30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Y〔2025〕16号
发布时间:2025-12-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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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预公告Y202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临沂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地块1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地块2、地块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玉皇庙村乔木林地,西至后兴旺村旱地,北至后兴旺村旱地、国有用地、玉皇庙村乔木林地玉皇庙村果园,南至后兴旺村旱地后兴旺村农村宅基地玉皇庙村乔木林地。

涉及的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后兴旺村、沂河新区朝阳街道玉皇庙村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政府储备地、石碑屯村农村宅基地,西至政府储备地、石碑屯村农村宅基地,北至政府储备地,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沂河新区相公街道石碑屯村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政府储备地,北至政府储备地,南至政府储备地、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沂河新区相公街道西冷庄村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20251231日至2026115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临沂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临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发全联系电话:0539-6010709 联系地址: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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