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ingkaiqu00432464-3-30/20260821-00001 | 公开目录: | 市场监管 |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8-21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
关于对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深化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等,现将举报电话予以公告。
社会公众可通过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投诉举报专线0539-8801098”,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肉及肉制品、保健类食品、网络餐饮食品等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肉及肉制品(掺假掺杂,采购、经营、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2.保健类食品(非法添加药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非食用物质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3.网络餐饮(未经许可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省内平台未履行登记审查许可义务);4.其他(涉嫌刑事犯罪的,货值金额过2万的,案情涉及2个及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对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以任何方式透露反映人身份、反映内容和奖励等信息。反映人应对所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冒领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对借投诉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