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zwdt/2023-0000287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27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9月27日我局拟对临沂铜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00台机械配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9月27日-2023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宏宸大厦2楼政务服务中心16号窗口
邮编:276003
项目名称 |
年产12000台机械配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临工路与昆明路交汇处西南480米处 |
建设单位 |
临沂铜玥机械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意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机械配件生产设施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合理布局切割焊接工位,切割、焊接烟尘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密闭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负压收集经滤芯式除尘器+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性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喷漆房水帘+干式过滤装置+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直接外排;待污水管网辐射后,必须立即接入市政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