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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zwdt/2023-0000589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3-11-22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建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开区公司4 万吨装配式建筑钢构件制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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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11月22日我局拟对山东建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开区公司4 万吨装配式建筑钢构件制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宏宸大厦2楼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邮编:276003

项目名称

4 万吨装配式建筑钢构件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沂河新区梅家埠街道华夏路110 号

建设单位

山东建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开区公司4 万吨装配式建筑钢构件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钢构生产线、涂装线和配套环保工程、公用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切割废气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焊接烟尘经集气罩+脉冲滤筒除尘器处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003);抛丸粉尘密闭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密闭收集后与密闭负压收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一并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5)。

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二限值要求;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限值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无组织废气:未经集气设施收集的废气,采取措施后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VOCs、二甲苯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DB37/2801.5-2018)表 3 限值要求。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合理设计污水处理站规模及工艺。项目污水收集管网必须分设两路,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分别设置,生产污水收集管道采用明管、明沟或明管架空敷设,并采用防腐、防渗材料。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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