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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zwdt/2023-0000592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3-11-22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江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35亿套紧固件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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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11月22日我局拟对山东江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35亿套紧固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宏宸大厦2楼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邮编:276003

项目名称

年产1.35亿套紧固件项目

建设地点

沂河新区昆明路67号山东沃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山东江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利用现有厂房,新增紧固件生产线2条,主要购置冷拔机2台、冷镦机10台、搓丝机10台、串通机2台、分级筛1台、抛丸机2台、电加热炉1套、燃气加热炉1套、达克罗加工设备1套、分拣包装机4台及附属设备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抛丸废气密闭收集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油雾废气经集气罩+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罗加工废气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热熔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通用设备制造业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能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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