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zwdt/2023-0000624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08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12月08日我局拟对山东钧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08日-2023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宏宸大厦2楼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邮编:276003
项目名称 |
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
建设地点 |
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崖头村村南 |
建设单位 |
山东钧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钢化玻璃生产线及其配套辅助、公用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该项目研磨和清洗循环废水经絮凝沉淀分离工艺进行处理,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直接外排;待污水管网辐射后,必须立即接入市政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