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ingkaiquzwdt/2024-0000046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2月2日我局拟对临沂丽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宏宸大厦2楼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邮编:276003
项目名称 |
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华夏路山东临沂国际生命健康城C栋2层 |
建设单位 |
临沂丽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初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检测实验室及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负压收集+紫外线消毒+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引致建筑物外高空排放;采取有效的通风,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浓度,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纯水制备废水,与经废水处理系统(“pH调节+絮凝沉淀+臭氧消毒”)处理的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蒸汽灭菌器废水一并排入市政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