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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jsj/2024-0000059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8-14
临沂沂河新区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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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9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和《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相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对725日公示的符合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人员进行选房。现将人才公寓选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地点

临沂沂河新区沂蒙云谷创智中心三楼东侧会议室(位于珠海路与李公河东路交汇处东南,从北门进入)。

二、选房人员

申请本批次市级人才公寓且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员。根据本批次市级人才公寓分配数量53套(可供55人租住)的实际情况,本批次以摇号排序55号(含)以内的硕士研究生作为正式选房人员。在选房过程中因申请人放弃而剩余的房源,摇号序号56号(含)之后的硕士研究生和参与摇号的本科生,可按照摇号序号依次递补选房,选完为止。

三、时间安排

819日(周)上午9:00,硕士研究生选房,摇号序号56号(含)之后的硕士研究生和参与摇号的本科生,可作为递补选房人员

四、选房规则

1.按照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依次选房,选完为止。同一人才层次,按照摇号排序选房。

2.选房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集合,参加选房。选房人员未按时到场选房的,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选房人员可以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可以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仍错过选房的,安排在本科人才类别的最后选房。

3.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看房安排

815-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沂蒙云谷沂河新区珠海路与李公河东路交汇处东南)开放,申请人可实地参观。

选房咨询电话:0539-8785771158636052118653901506

看房咨询电话:18815396489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202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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