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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scjgj/2024-0000010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9-09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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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规定,我局近期将联合税务局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

现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请列入名单的市场主体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补报年度报告并到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依法申请信用修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也可主动办理注销登记。

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经现场核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9-8801071

         附件: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

20249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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