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沂河新区网站
索 引 号: jingkaiquzwdt/2024-0000578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4-12-23
关于临沂中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27000台报废汽车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3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临沂中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27000台报废汽车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温州路中段宏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临沂中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27000台报废汽车项目

建设地点

沂河新区翔宇路51号(山东铂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

临沂中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索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小型机动车拆解生产线、中大型机动车拆解生产线、电动汽车拆解生产线,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燃油抽取过程废气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金属切割废气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它行业》(DB37/2801.7-2019)表1 非重点行业 II时段限值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表1重点区域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报废车辆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新建)(处理工艺:隔油调节池+絮凝+沉淀+过滤,处理能力:8m3/d)处理后与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管网进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