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swj/2025-0000023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10 |
为切实保护沂河水域生态环境,全力保障主汛期河道行洪的安全与畅通,从源头上坚决切断非法捕捞工具,确保新区能够安全度汛,自今年以来,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积极会同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以及沿河镇街,持续深入开展清理“三无船只”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现将清理查处的“三无船只”35艘予以公示,请相关船只的所有者务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能够证明船只合法来源的有效证件(如船舶登记证书、购买发票等)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地址: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417室;联系电话:0539-8780663)进行认领并接受相应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行政处罚规定》《山东省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禁用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严禁使用“三无”船只从事渔业活动。凡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却擅自从事渔业活动的船舶,可依法对船主处以船价两倍以下的罚款,并且该船舶将予以没收。若在规定的期限内,船只所有者未能前来认领,将视作无主船只处理,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对这些船只进行集中拆解或采取其他妥善的处置措施。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河道行洪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与义务。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使用“三无船只”从事任何渔业活动。同时,欢迎大家积极向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举报各类非法涉渔行为(举报电话:0539-8780663)。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打造美丽、和谐、安全的沂河新区水域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