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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zwdt/2026-0000013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1-28
临沂银泉商贸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01-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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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银泉商贸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8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出具《关于撤销山东联惠物流有限公司注销的调查终结报告》,认定应撤销你公司2019年3月1日的设立登记。

根据该调查终结报告,临沂银泉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使用的是江银龙(投诉申请人)丢失的身份证,江银龙被冒用身份证信息登记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事实成立。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你公司的设立登记。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公司的设立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39-2032118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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