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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jtb/20260729-00003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交通运输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7-29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沂河新区分局关于印发 《深入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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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沂河新区分局关于印发

深入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持续规范辖区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健全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沂河新区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部署,立足沂河新区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实际,全面推行企业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监管,科学配置监管资源,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减少对守信企业正常经营干扰,提升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力保障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沂河新区辖区内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运营实体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涵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内河旅客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交通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行业领域。

三、应用方案

(一)企业分类。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持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和精准靶向监管工作的通知》(鲁交安〔202314 号)要求,结合辖区行业特点,将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划分为Ⅰ类企业、Ⅱ类企业,实行行业分类管理。

(二)企业分级。根据《监管办法》规定,原则上根据日常监管中可能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程度,将交通运输企业“从低到高”划分 A、B、C、D 四个等级,其中A 级为低风险,对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办法>》(鲁交发〔20201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的 AA 级、A 级企业;B 级为中低风险、C 级为中高风险,分别对应《实施办法》的 B 级、C 级;D 级为高风险,对应《实施办法》的 D 级和失信企业。

(三)监管措施。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日常检查等监管工作时,根据企业分级分类结果科学确定抽查比例、检查频次和监管方式。风险等级高的企业的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要在风险等级低的企业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提高,提高幅度原则上不低于一倍。

企业抽查频次上限参照下列规定:

1.对A级企业,推行“无感监管”“智慧监管”,原则上不主动实施入企现场检查。

2.对B级企业,实行一般关注,实施常规监管措施,

原则上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不超过1次。

3.对C级企业,实行重点关注,原则上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不超过2次。

4.对D级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原则上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不超过4次。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应企业申请等实施的个案检查不受检查频次限制。

将企业分级分类情况作为在行政许可、项目立项、资质(格)审核、招标投标、投资融资、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市场准入、备案登记、评优表彰、行业文明建设等方面参考,具体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奖惩措施》实施。

(四)动态调整。企业分级分类采取定时调整和即时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动态管理。定时调整由本部门主动发起,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即时调整由企业自主申请,凡企业分级所依据的条件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评定等级,原则上每年度不多于1次。企业升降级采用逐级升降的形式,一般不跨级升降。

四、责任分工

1.法规科牵头指导、协调全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2.安全监督科牵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立、更新辖区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台账,统筹企业等级动态调整,督导第三方服务机构落实信用管理要求;

3.建设管理科负责辖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领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落地实施;

4货运科负责辖区危货运输、普货运输、货运场站等道路运输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5客运科负责辖区客运公交、出租、网约车、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6驾培科负责辖区驾培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7维修科负责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内河旅客运输等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8公路科负责辖区公路养护、公路运营相关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9.铁路机场科负责辖区地方铁路相关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各科室严格对照职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台账管理、检查计划落实、结果运用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联络员,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岗位责任,严格落实差异化监管要求,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常态长效。。

(二)预先备案,差异监管。严格落实涉企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各科室科学制定年度、月度检查计划,结合企业分级等级精准匹配检查频次,坚持无计划不检查、无线索不检查,切实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

(三)严肃纪律,强化督导。各科室常态化开展政策学习、业务自查,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精准落实守信激励、失信监管举措。分局将定期开展内部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监管不规范、差异化措施执行不严的科室予以通报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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