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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00432464-3-35/20260812-00001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8-12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08-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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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电子科技(临沂)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1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出具《关于撤销东鹏电子科技(临沂)有限公司注销的函》,认定应撤销你公司2025年11月24日的注销登记。

根据该调查终结报告,你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被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进行立案查处,但仍于2025年10月17日进行简易注销公示,并于2025年11月24日完成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你公司的注销登记。本机关拟撤销你公司的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39-2032118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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