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ingkaiqu00432464-3-35/20260826-00001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6-08-26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书建筑工程服务部:
2026年8月25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出具《关于撤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书建筑工程服务部注销的函》,认定应撤销你个体工商户2026年4月2日的注销登记。
根据该调查终结报告,你个体工商户与临沂瀚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需开具发票才能结款,但已于2026年4月2日完成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你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本机关拟撤销你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个体工商户及其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个体工商户及其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39-2032118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