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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zwdt/2023-0000378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3-07-20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佰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固定探伤应用项目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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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7月20日我局拟对山东佰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固定探伤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0日至7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宏宸大厦1楼政务服务中心51号窗口

邮编:276003

项目名称

工业X射线固定探伤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临沂沂河新区梅埠办事处华夏路中段

建设单位

山东佰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在制管车间内中间位置建设1座探伤室(单层结构),包括曝光室、控制室(动力室),并于曝光室内配置1套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内置一台MXR-225HP/11型X射线管)开展无损检测(工业探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1.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公司法人代表为辐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指定1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2.落实X射线探伤机使用登记制度、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等,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二)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工作1.制定培训计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和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辐射工作。2.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做到1人1档。辐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进行1次个人剂量监测。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三)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1. 曝光室四周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率最大为0.719μSv/h,低于2.5μSv/h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室顶外30cm处剂量率为0.659μSv/h,低于100μSv/h剂量率参考水平。2.在曝光室及探伤室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标识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3.做好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探伤机及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的维护、维修,确保探伤室门-机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急停按钮等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安全有效。建立维护、维修档案。4.建立使用台账,做好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及探伤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及探伤机安全。加强对操作室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5.制定并严格执行辐射环境监测计划。该项目需配备2支个人剂量计、1部个人剂量报警仪和1台辐射巡测仪,探伤室配置1套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并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上报监测数据。(四)对本单位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于次年的1月31日前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上年度评估报告,并同时报临沂沂河新区生态环境分局。(五)制定并定期修订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若发生辐射事故,应及时向生态环境、公安和卫计等部门报告。(六)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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