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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男子发布洪水谣言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8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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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持续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沂河公安依托“净网2024”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治理网络乱象。现将全国各地典型案例以“以案释法”专栏发布,希望警醒群众,净化网络空间。

相关案例

  近日,网民“青枫林影音”分别在抖音、快手平台捏造发布洪灾灾情视频称“暴雨洪灾达州23万余人受灾4人死亡1人失踪”,其视频中还煞有其事的介绍达州各地受灾情况。通过当地公安机关排查核实确认,曾某某(男,42岁),为吸引流量、增加关注,捏造编发了上述虚假信息并公开发布。通过办案民警现场法律法规教育,曾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捏造的洪灾谣言信息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当场主动删除了该造谣视频并表示悔过服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以身试法散布网络谣言、制造网络乱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