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zwdt/2025-0000111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发布日期: | 2025-03-26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新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全区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企业迁移便利度,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省内跨市迁入沂河新区企业、临沂市内迁移到沂河新区企业。
三、涉及办理事项
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社保、公积金等4个联办事项的迁移变更。
四、实施单位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沂河新区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东区分中心、沂河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沂河新区税务局。
五、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等。
六、工作目标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依托山东省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区,通过“流程再造、系统优化、业务协同、完善规则”,深化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提升企业迁移登记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一地、一窗、一网、一次”办理。
七、重要举措
(一)提升企业迁移登记“一窗受理”功能。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设置“企业迁移一件事”服务窗口,将企业跨区域迁移涉及的营业执照迁移变更登记、涉税迁移办理、社保迁移办理、公积金迁移办理等环节进行整合,为企业迁移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
(二)强化企业迁移登记“一网通办”成效。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打通营业执照、税务、社保、公积金办事服务系统,统一数据交互标准,提供税务迁出和社保、公积金等账户迁移的分时办理服务,实现企业迁入、迁出、变更登记信息同步采集、数据实时共享。
(三)简化企业迁移登记办理环节。将企业迁入申请、企业迁出调档、企业变更登记三个环节整合缩减为“企业变更登记”一个环节。优化登记流程,企业可以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迁入变更登记,无需取得迁出地登记机关同意。加强登记档案管理,实现企业电子档案线上即时共享和自动移交,纸质档案由迁出地登记机关于企业变更登记完成后20日内通过邮寄方式移交迁入地登记机关管理,无需企业申请办理。省内迁移无需再向经营主体出具《准予迁入调档函》《准予迁入调档函》通过业务系统实现在迁入地和迁出地之间自动流转。
(四)优化税务迁出申请办理流程。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主动提醒迁移企业查询办理未办结事项,推送涉税事项办理指引。细分不同场景,优化未结事项办理,简化发票使用手续,分类处理涉税风险,优化退税办理环节,提速事中办理。企业可在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跳转电子税务局查看处理未结事项后办理税务迁出,电子税务局实时接收迁移变更信息,实现一次申请、一体服务和一次办结,为企业提供迁移集成服务。
(五)优化社保账户迁移业务流程。升级改造社保业务系统,企业可通过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区自主选择是否同步进行社保账户迁移。选择同步迁移的,对企业欠缴社保费情况进行校验并提示企业尽快处理,社保部门接收到企业迁移信息后,启动办理流程;未选择同步迁移的,可单独另行申请办理。推动企业社保账户信息延续,保障参保职工权益。
(六)实现公积金账户迁移无感办理。对市内跨区迁移企业,营业执照确认变更登记后,同步将企业的迁移变更信息推送至公积金部门,公积金部门同步完成企业信息变更,无需企业重复申请。对跨市迁移的企业,在营业执照迁入变更登记时,迁入地公积金部门为迁入企业同步新设立公积金账户;迁出地公积金部门,根据登记机关推送的企业迁出信息及企业承诺,将单位账户下的全部职工做封存手续,并提醒企业尽快处理未办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