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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zwdt/2025-0000113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3-28
关于临沂坤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纯石英砂及石英玻璃管石英制品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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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03月28日拟对临沂坤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纯石英砂及石英玻璃管石英制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月28日-2025年04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8800098,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沂河路3号中关村临沂软件产业基地A座917室‌

临沂沂河新区温州路中段宏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临沂坤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纯石英砂及石英玻璃管石英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沂河新区正大路与梅开路交汇处东南(临沂土发环保科技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

临沂坤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高纯石英砂及石英玻璃管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上料、粗碎、制砂、筛分、包装、投料粉尘分别经各自配套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一次酸化、一次脱酸酸雾废气经集气器收集,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氢氟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1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7m 高排气筒排放;高温氯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25m 高排气筒排放;二次酸化、二次脱酸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7m 高排气筒排放;蒸汽锅炉废气均配套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再由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小试酸化酸雾、高温氯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25m 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非金属矿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纯水制备废水部分回用于酸雾吸收塔补水,一次浮选废水、二次浮选废水、一次清洗废水、二次清洗废水、三次清洗废水、酸雾吸收塔排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再与剩余的纯水制备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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