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jjjskfqdysyxx/2025-0000019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小学 | 发布日期: | 2025-03-02 |
根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沂河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最新工作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春季转学(转入)工作。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转入条件及材料
转学条件及材料要求,参照《沂河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转入报名审核材料说明”。
二、办理流程
前期已登记备案信息(截至到2025年2月7日即农历正月初十)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于2月11日(正月十四)上午8:00-12: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提报审核材料。过期原则上不再受理。咨询备案电话:2772345
学校将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平台校验、入户走访→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卫健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审核材料等)→区教体卫健局审核后确定转入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家长报到、办理转入手续等事宜。
特别说明:
(一)原则上不备案登记不予受理转学申请。
(二)如果学位紧张,符合条件的,视备案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三)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三、转入报名审核材料说明
请家长按以下要求准备好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片区内行政村户口
(1)家庭户口簿
(2)出生证明
(3)父母双方身份证
2.片区内自购商品房
(1)家庭户口簿
(2)出生证明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房屋产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5)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可自行在“爱山东APP”下载打印)
(6)近六个月的正规水、电、燃气费明细(原件)
3.片区内自购还建房
(1)家庭户口簿
(2)出生证明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5)真实有效的村委证明、房屋买卖协议、支付款票据等凭证
(6)一年期正规水、电、燃气费明细(原件,房主须为孩子父母一方姓名)。
4.片区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家庭户口簿
(2)出生证明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的沂河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5)租房证明:实际入住租房的合法证明材料(地址须与居住证一致)
(6)务工或经商证明
①务工者:提供父母一方在沂河新区的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材料;同时在审核现场打开社保缴纳人的“支付宝APP”或“爱山东APP”查询社保缴纳情况。
②经商者:提供父母一方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完税、不欠税、免税)证明等材料;同时在审核现场打开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APP”查询纳税记录。
【以上(4)(5)(6)项需期满六个月以上】
四、咨询电话
0539-2772345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