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jjjskfqdysyxx/2025-0000013 | 公开目录: | 教学信息 |
发布机构: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小学 | 发布日期: | 2025-03-01 |
为不断深化和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科学的管理体系,树立精品意识,促进全体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校整体教学实力,特制订本细则。
一、评估对象全体教师
二、评估内容
从工作量(上限不超60分)、教学常规(200分)、教学质量(400分)、教科研(上限不超40分)四方面进行评估,共计700分。
项目 |
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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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
实际工作为准,上限不超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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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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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绩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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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 |
论文(含信息报道) |
5(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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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含成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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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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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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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检 |
10 |
三、评估办法
(一)工作量(以实际得分计入)1.教师任课课时工作量
(1)每个班级的工作量以班级人数为参照数,班级人数以45 人为标准,标准分为 50分,每多(或少)1人加(或减)0.5分。
班级工作量=40+0.5x (x=班级人数—标准人数)
(2) 教师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教师工作量= 学科权重与周任课节数积的和×班级工作量
周学科总分
〔多班(科)累加〕注:每节学科教学权重定为:语文1.1,数学 1、英语1,科学 0.8,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劳动0.7,地方课程、阅读、综合实践、班会0.5,晨读、午自习、练字、课外活动 0.2。
2.任职赋分
(1)班级设立辅导员的班主任赋15-20分,班级未设立辅导员的班主任赋25-30分。
(2)局批教干、校聘管理(研究)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赋10—20分。
(3)视情况,配备适量学部辅导员、年级辅导员,班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学部辅导员、社团辅导员由学部、政教管理中心依据工作实际开展赋5-10。
(4)学校功能室、学科专用教室管理人员(学期初学校统一备案)根据管理工作情况赋1—3分。
备注:以上任职担任单项的赋该项任职的最低分,又参与学校、学部管理的赋该项任职的最高分;兼职可累积赋分。
3.其他工作赋分
教师除尽职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在学校大型活动中承担工作任务,视工作量大小及完成情况,由各科室、学部统计汇总后学校评估小组评议后统一酌情加分。
4.补充说明
以上工作量累积最高不超60分,超过60分按60分计算。
(二)教学常规(200 分)
教学常规包含备课、作业与辅导检测、教师专业成长、课程方案执行情况等,满分200 分,具体要求按照《开发区一小教学常规40条》各项赋分如下。
项目 |
内容与要求 |
分值 |
|
备课(40分) |
电子备课(含反思) |
主备:一稿/二稿 |
18 |
自主备:三稿(批注+反思)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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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参 |
勾画批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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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与辅导检测(60分) |
必选 |
各学科 |
30 |
校本 |
创新实践 |
5 |
|
练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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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检测 |
一单元一次,期中、期末 |
20 |
|
教师专业成长 (80分) |
听评课 |
教师20节、教研员30节、业务教干与学科主任40节 |
10 |
业务学习(读书交流) |
共读共写共成长 |
5 |
|
基本功与教师成长档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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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答辩 |
说课答辩 |
10 |
|
课堂教学 |
个人70%+团队3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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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教研活动 |
主备任务、交流分享,出勤率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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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课程方案 (20分) |
课程表上课 |
按课程表上课,特殊情况除外 |
20 |
课前三分钟素养展示 |
语文、数学、英语课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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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读/午练 |
秩序好有实效 |
(三)教学质量(400 分)
1、教师教学质量分
(1)考试学科教学质量分
语文教师教学质量分=300 分(语文期末检测 270+能力抽测成绩30分)+100 分(道法期末检测成绩)+语文提高分。
数学教师教学质量分=400 分(数学期末检测 370+能力抽测成绩30),兼职带科学的=400分(数学学科期末检测成绩270+能力抽测30)+科学100分+数学提高分。
英语教师教学质量分=400 分(英语期末检测 370+能力抽测成绩30)+英语提高分
注:期末检测成绩=合格率(30%)+优秀率(30%)+平均分(40%);无兼职学科的,按400分计算。
(2)考查科教学质量
艺体学科质量分=优秀率(30%)+合格率(70%),以期末考查成绩为准。及格与优秀的人数以检测成绩在相应年级排名划定,前40%为优秀数,前80%为及格数。
2、计算方法
(1)人数
每个班级根据人数*95%为有效人数计算优秀率、合格率、平均分,计入教师的成绩考核,四舍五入。因特殊情况未参加考试的,均计入未评估的5%。
(2)标准分
为消除年级、学科及考题的难易程度的差别,教学成绩分以年级学科为单位折算成标准分,同年级和学科的教师的教学成绩=教师教学成绩分÷第一名的分值×标准分(400)
(3)英语、数学带多个班级,实行二次折合,按照所带班级平均值再次折合计算,找出标准折成400 标准分。
(4)成绩汇总核算(按一定比例)期末折合成绩(含兼职科)+提高分=个人教学质量总分
3、教学质量提高分(仅指语文、数学、英语)
语、数、英语教师面向全体学生,提高班级合格率及优秀率。以班级为单位,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下降一个名次减1分, 代多个班级的累计加分。如班级教学质量在全一小同年级中保持前1/4的加3 分,保持前1/4—1/2名的(去尾法),加2分(最高20分)。
4.关于“合格”与“优秀”的新界定
为对教师教学评估更加公正客观,缩小因学科、年级不同以及试题难易等因素对评估成绩的影响,现对教师教学积分评估细则中“教学质量分”的优秀和及格重新界定:“优秀”界定:检测成绩在年级学生中占前1/3的为优秀。(以前一、二年级90 分为优秀,三-六年级 85分为优秀)“及格”界定:检测成绩在年级学生中占前 2/3的为合格。(以前一至六年级60分为及格。)
说明:此处新界定的优秀数和及格数仅运用于对教师的教学积分评估,对学生的评价仍按照以前的优秀分数(90 分/85 分)和及格分数(60分)。
(四)教科研赋分
1.论文(含信息报道)
(1)在正式教育期刊、报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国家、省、市级分别计5、4、3分(论文字数在 1200以上可认定)。
(2)由省、市、区校教研室逐级推荐组织评选的论文,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5、4分;省级一、二、
三等奖分别计4、3.5、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5、2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1;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计0.5、0.3 分。(同篇目论文以最高级别等次计分)教学
设计、课件类与论文计分方法相同;由学校组织参加的其他部门评选的论文、书画作品等降低一等次计分,非学校组织推选的不予计分。
(3)每学期论文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5分。一篇论文多人署名的,只计前两位,第一作者计2/3,第二作者计1/3。
(4)学校举行的各方面活动,积极撰写信息报道,各级(国省市区校)报纸上发表分别记5、4、3、2、0.5分,
各级(国省市区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表分别记 4、3、2、1、0.5分。论文(含信息报道)赋分累计最高5分。由市、区、学校组织撰写的美篇经各科室核实后参照微信公众号赋分。
2.教科研(含成果)
(1)课题结题并获奖的负责人加分:国家级一、二、
三等奖分别计8、7、6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6、5、4 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4、3.5、3 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计3、 2 分。一个课题两个负责人的,第一负责人计2/3,第二负责人 计1/3。课题组成员4人以内的,按1/3 计分;超过4人的,按1/4 成员数计分。(教科研成果须经教育教科研部门考核认定及评审鉴定,凡不属教科研项目的论文虽获奖证书有教科研成果字样,仍视为普通论文。)
(2)课题在国家、省、市、区立项,按立项时间一次性给课题负责人分别计入2.5、2、1.5、1分;成果通过结题鉴定,负责人按相应级别的最低等次获奖计分。课题组成员可获得相应加分,4人以内的,按1/3计分;超过4人的,按1/4成员数计分。
3.讲课
(1)由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省级一、二、
三等奖分别计8、7、6 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6、5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计4、3分;校级一、二等奖计2、1分。由各级部门组织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省级一、
二、三等奖分别计4.5、3.5、2.5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5、2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5、1分;校级一等奖计1分。(2)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按同级讲课比赛一等奖计分;由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优师”等录像课,有等次的按同级讲课比赛降低一个等次计分,无等级的均按相应级别最低值计分;在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者按同级讲课比赛
降低一个等次计分。
电教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电教课或学具课)降低一个级别计分;承担学校安排的研讨课等,课堂教学效果好,经认定加0.5—1 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比赛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分、6分、5分;市级一、二、
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分、0.5分;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课件制作、教具制作、教案设计评选等,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3分、2.5分、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2 分、1.5 分、1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值分别为:1分、0.5分。
4.辅导奖
(1)参与磨课,辅导讲课教师在比赛中获奖,按照讲课教师的获奖等次给予辅导教师一半的赋分,磨课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两人。
(2)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集体获奖
(5人以上),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4.5、4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5、3 分;市级一、二、
三等奖分别计3、 2.5、2 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分、0.5分三等奖;学校在区教育局组织的运动会、
艺术节等大型集体活动中(对学校进行评估的活动)获得较好成绩未划分奖次等级时,根据有关人员的工作表现分别加0.5—3 分,个人有证书的按证书级别加分。社会团体组织的竞赛活动,有教育主管部门参与的所获得的集体奖(5 人以上),降一个级别计分。
说明:无等级的均按相应级别最低值计分,5人以下均折半计分。
辅导学生作品在国家、省、市、区级报刊发表,每篇分别计2、1.5、1、0.8 分,可累计加分。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获得的个人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2 分;省级一、 二、三等奖分别计1.5、1.2、1 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 0.8、0.7 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8、0.7、0.5分;无等次的按相应级别最低分计分,可累计加分;辅导奖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5 分。
5.迎检赋分
(1)凡承担市区级教学质量调研任务的教师,视调研成绩情况,对相应任课教师教科研赋分给予加(减)分奖惩,具体奖惩办法如下:市、区教学质量调研成绩排名全市/区第一的,直接获得市、区教学质量奖评选候选人资格,
经校委会确认无异议,给予相关奖励。市、区教学质量调研成绩位于前1/4 位次的,分别按10、8加分;成绩位于前1/2 位次的,分别按 5、3加分;成绩位于后1/4位次的,分别按7、5 减分。(区教学质量调研成绩位次指同评
估组内)
(2)凡在上级教学专项检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按贡献大小分别记5、4、3、2、1分;凡因个人原因被上级指出问题或通报批评等影响学校整体成绩的,视情况分别减5、4、3、2、1 分。具体加(减)分分值由校委会评议决定。
注:教科研赋分以学校教学管理中心统计公示为准。
附: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管理秩序,提升工作实效,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学奖评选办法。
1.教学奖评选实行以教学积分为主要依据,成绩提升较大、班级管理突出、重点工作与突出工作优先考虑的原则。
2.推荐的获奖人员需具备:
(1)能积极落实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认可度高,且教学积分排名靠前。(2)在科室或管理工作中,主动性高,业务强,业绩好。(3)经校委会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教育教学与管理人员。
(4)在学校重点工作中,取得了市区级肯定或推广。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有体罚、乱收费、参与辅导班等行为的;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4)有其他违背师德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5)一学期有旷工行为或请假超过 20天的。
说明:本细则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原细则同时废止;本细则由校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评估工作小组负责解决。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