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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局部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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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办公室(地址:沂河新区中关村软件园7楼)领取。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由省、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管委会发布、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对发布的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四)文件通知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五)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六)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园林工程建设。 (七)公示公告 主要包括:各项业务工作办理情况、重要事项和需要公示公告的各类民生事项。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eda.gov.cn/。 本机关在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设有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长期保存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查阅。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沂河新区中关村软件园7楼 邮政编码:276023 办公时间:政府公布的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0539—6012520 传 真:0539—601252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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