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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指南
 索 引 号  yhxqshfzfwzx/2024-0000007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2-21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办公室)2023年度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2-21 点击次数: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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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沂河新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省、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管委会发布、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及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一)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检查工作。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二)负责代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代管乡镇(街道)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三)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四)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规划,贯彻落实人才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博士后管理服务制度,配合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统筹组织和指导新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五)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欠薪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七)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八)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拟订和完善全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参与监督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情况。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负责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

(五)其他

主要包括:重要通知、公告事项;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eda.gov.cn。

本机关在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设有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leda.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接受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省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科办公地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3号6619。

邮政编码:276023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6010013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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