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zzb/2024-0000008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 发布日期: | 2024-12-02 |
王会会等11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绿色便捷出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电动汽车使用量逐年增涨的整体发展趋势,沂河新区电动汽车充电需求逐年增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有待加强的方面也越来越明显。
一、加强政策引领,明确全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一是近期经发科技局会同16部门、单位拟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分解下达充电设施建设任务,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工作任务。二是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临发改能源〔2021〕242号)、《临沂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要求,明确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按照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其中停车位直接配建充电桩比例2024年不低于35%、2025年不低于40%。三是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7月份印发的《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试行)》,对停车标准进行了优化,新建住宅配建停车设施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办公楼、商业、酒店、旅馆、文化体育、旅游景点、医疗、学校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停车泊位比例不低于15%。国家、省、市或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简化报装手续,助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驶入快车道。
一是简化报装手续,推动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居民住户申请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中的堵点问题,通过明确报装范围、简化申请资料,拓展报装渠道等多项创新举措,打造了居民充电桩“无证明”极简办电新模式,居民无须物业开具证明即可直接报装充电桩,有效提升了便利度。二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分类有序推进建设工作,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三是推动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规定,在自有停车位(库)、居住区和单位等既有停车设施建设安装充电桩等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时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聚焦发展前沿,探索推广智能充电方式发展应用。
在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前提下,运用实际有效地经济或技术措施引导、控制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对电网负荷曲线进行削峰填谷,保证电动汽车与电网的协调互动发展。依据电网分时电价划分原则引导、鼓励用户主动调整用车行为和充电习惯等,进而保证电动汽车的有序充电。利用不同时段的电价差异对电力用户产生价格刺激、利用智能互联技术控制充电时间段,缓解负荷高峰期电力供应紧张的压力。通过打造有序充电与配网互动的示范工程,有效缓解公用线路、小区变压器重过载问题。探索开展随车配桩,通过联合建桩、统建统管、旧桩改造、连接省充电设施管理平台等多种方式,实现充电设施与配网互动发展,有效解决社区充电难题。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充电设施网络布局。采取多元化发展方式,以公共充电桩作为小区充电桩补充,加快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引领全区充电网络科学合理发展。
(二)推动充电设施规划城乡一体化。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明确规划任务时间节点,建立区、乡镇充电圈。
(三)推动社会充电桩互联互通,加快专用车电动化进程。整合社会充电桩资源,发挥车联网平台优势,引导社会充电桩接入,充分发挥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构建充电服务管理新网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经发科技局工作的支持和参与,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最新发展形势随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共同推动、提升沂河新区充电桩建设运营工作,满足居民对电动车充电设施的需求。
临沂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