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hbfj/2025-0000004 | 公开目录: | 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临环(沂新)解查字〔2024〕2号
当事人名称:山东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328410679F
地址:山东省临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华夏路109号
2024年12月18日,我局依法对山东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该公司应按照全厂混凝土生产线停产应急措施进行落实,现场混凝土生产线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决定书(临环(沂新)查字〔2024〕2号)。因临沂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决定解除查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