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负责集中办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民生保障、农林水利等领域划转交接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收费事项,按照要求公示相关行政审批信息,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监督、指导和规范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
(四)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拟订全区行政审批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建设。
(五)负责集中行使依法赋予新区的部分行政审批权的具体工作,提供政务服务及便民服务。
(六)负责牵头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务服务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综合监管,负责“中介超市”线上线下建设与日常管理。
(八)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