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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临沂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拟定产业和价格政策,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投资综合管理,推进重点项目,搞好经济形势研判和经济运行调节。
(二)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镇街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国家、省、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三)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数字临沂”“智慧城市”建设。统筹管理全区数据资源,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指导规范数据资源交易。负责全区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
(四)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区级粮棉等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组织实施全区各类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区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商品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负责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五)开展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六)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十)有关职责分工。与其他单位的职责分工,如救灾物资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等。
联系电话:0539-6019100;邮箱:kfqgwh@ly.shandong.cn。






